院内各部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2013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定为4月4日至7日,共4天,其中4月4日(星期四)为法定假日,4月5日(星期五)的课调至4月13日(星期六),4月14日(星期天)正常休息。
教务处要提前做好调课安排。放假期间,各部门要加强值班,切实搞好后勤保障和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,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假日。
学院办公室
2013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