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章管理
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印章使用与管理规定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2-12-24

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印章使用与管理规定

一、印章的使用

1、履行审批手续

凡学院印章、院长印章,必须先填写“用印审批单”,写明用印

原由、份数、经办人等,经有关部门同意签字、盖章,报主管院领导审批签字后方能用印。

2、审阅用印内容

印章管理人员对用印有监督权。印章管理人员应认真审核有无领

导签字、审阅用印的内容,审查有无用印必要,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。

3、进行用印登记

使用印章必须进行用印登记,逐项填写。用印登记簿应妥善保管,以备查用。

4、空白信笺、介绍信、证明信均不能用印。

二、学院印章的使用范围及具体规定

1、经院领导批准签发的以学院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等。

2、各种证明材料、报表、企业执照年审、车辆年检等,须由部

门负责人签字,经主管院领导签字,方可用印。

3、各类证书(毕业证、结业证、学生证等)由各职能部门专人办理,发证手续必须齐备,由部门负责人在名册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,报主管领导签字后,由印章管理人员审核无误,方能办理。

4、以学院名义印发的通知、报告、公函等常规公文用印,要有

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,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。

5、各类合同、协议书、申报材料、统计报表、职称(员)申(审)

报表等重要文本用印,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,送主管领导签字方可用印。

6、办理工作证,须由办证人所在部门出具证明,经人事处审核

后方能办理。

7、出境证明由保卫处审批后办理。

8、结婚证明由人事处审核后办理。

9、其它特殊情况用印,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。

三、印章的管理

1、由院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印章。

2、印章应存放于牢固的保险柜或抽屉内,必须上锁,随用随开,

用毕即锁,不得随意将钥匙交给他人。

3、寒暑假钢印封存,其它节假日暂停使用时须存放安全处加锁。

4、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,不得将印章携出学院外使用。

5、印章管理人员接收新印章,必须办理移交登记手续,收回的

旧印章,须送交档案室存档。

6、印章应及时清洗、勤添印油,确保清晰。

7、一旦发现印章有异常情况或丢失,应保护现场,报告领导和

公安部门,查明情况,及时处理。

学院办公室